亳州讯(通讯:曹燕春 田青岭)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一、乐土镇成立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组织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政府镇长任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所涉部门工作人员、村(社区)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文明办,文明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二、排查整治范围
乐土镇21个村(社区)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重点对高速公路、国、省道路沿线,镇乡交界、城乡交界、镇村交界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以及田间地头、河塘沟渠垃圾、秸秆等人居环境突出问题进行排查整治。
三、排查整治任务
(一)开展村庄人居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以村庄内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整治生活污水、厕所粪污直排沟塘,源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逐步恢复水生态。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畜禽粪便、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清理乱搭乱建、无功能建筑。清理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垃圾,规范堆放农具、建筑材料,整治公厕内外环境卫生,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问题。责任化解到单位和个人。
(二)开展村庄外围人居环境排查整治。以村为单位,组织人员对田间地头、河塘沟渠、绿化林网、道路沿线、坟头周边、废弃桥涵周围的垃圾、秸秆等杂物进行排查整治。(三)开展沿线沿边人居环境排查整治。对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及县乡道路沿线,县域交界、城乡交界、镇村交界的垃圾、污水、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对桥下空间、高速涵洞等地的垃圾、污水、杂物等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实现沿线沿边无垃圾暴露、无污水横流、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
(四)开展种养殖合作社环境排查整治。积极开展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环境整治行动,对合作社及周边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进行排查整治。引导因地制宜利用种养殖废弃物,推动形成以肥料化利用为主,能源化、基料化、饲料化为补充的资源化循环利用格局,形成收集、存贮、运输、处理和综合利用全产业链,促进种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向专业化、产业化和集约化转型。
(五)发动群众参与人居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组织党员干部带头做到家庭“四净两规范”,发挥党员、干部等人群典型带头示范作用。利用召开群众会、村庄大喇叭等方式,加大对农户垃圾分类集中投放、节约用水、生活污水规范排放等知识的宣传引导。结合爱国卫生运动月,依托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黑板报等活动,对环境保护、垃圾分类、湿地保护等进行宣传。通过文明村规民约,评选“美丽庭院”、“清洁庭院”、“五星级文明户”,开展环境卫生红黄旗等活动,提升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发动农民群众组织开展以“清洁家园”为主题的自发性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发挥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职能作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
四、专项行动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23年5月1日开始,到2023年5月31日前基本完成。乐土镇文明办、美丽办根据县考评细则,逐村逐条逐项实地督查,严格落实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排查范围全面、摸排问题精准形成问题清单,所有问题10天内完成整改,未按时整改的按照月考评细则予以处罚。少数突出问题,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督查调度。排查期间,文明办、美丽办逐村实地督查,形成问题清单,所有问题10天内完成整改,未按时整改的全镇通报批评,并按照月考评细则予以处罚。
(二)压紧压实责任。相关站所要发挥主体作用,负责专项行动具体工作安排。
(三)分类排查整改。村(社区)结合本区域实际,根据文明办反馈问题,抽调专人整改,准确把握整改任务要求,逐条逐项对照整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建立“四项清单”,依单推进,确保问题排查和整改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四)经费保障。在6月份排查整治成果进行验收中,对于通过验收的村庄,将给予相应的经费补助,对于验收未通过的村庄,限期整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乐土镇通过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有力地促进了宜居村庄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建设。
责编:欧文秀 审核:米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