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讯(通讯:彭伟昌)为了加强对污水排入城镇排水管网的管理,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镇水污染。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及《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的要求,3月初至6月上旬,上栗县城市管理局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县城区排污许可证办理工作,针对上栗县城区餐饮店办理排污水许可证存在困难这一问题,细心指导,全力促成,彰显了上栗县城市管理局开展污水专项整治的决心和为民办实事的恒心。
针对上栗县城区内餐饮店数量多且分布不集中的实际情况,一是采取‘一对一’上门指导,对上栗县城区内未办理排污许可证的餐饮店进行排污许可证登记及办理;二是加大对餐饮店油烟处理设备安装情况及油水分离沉淀池使用情况的查看;对未设置油水分离沉淀池的餐饮店,加强督导,细心指导,确保做到“一户一池”,有序排污。
督导上栗县城区施工单位及商户做好雨污分流
3月初至6月上旬,对上栗县城区厨房油烟处理设备安装使用情况摸底及对餐饮店进行排污许可证办理
上栗县城区餐饮店已办理排污许可证
截止目前,上栗县城区餐饮店已完成排污许可证办理工作,下一步,上栗县城市管理局将不断开展“回头看”,把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改善城区水环境,为建设美丽上栗增色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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