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县讯(通讯:丁立博)为切实做好当前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夯实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矿山安全隐患,对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有效防范矿山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2023年7月5日下午16时,和硕县应急管理局召开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解读暨矿山企业负责人集体约谈会,全县共20家矿山企业40余人参加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以问题为导向,邀请自治区专家况建国、王多生对《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进行了完整、准确、全面的解读,通过专家全面生动的讲解,各矿山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对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理解更加深刻,同时提高了防范化解重大事故隐患、牢固梳理安全发展理念的意识。
之后,和硕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副局长邵飞对20家矿山企业负责人进行了集中警示约谈。通过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危险作业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不报或者谎报事故罪”相关条款。有效的警醒了各企业更好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责编:欧文秀 审核:米振华